三年前,《食品安全法》起草之时,保健食品险些丢了“身份”。
三年后,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明确提出“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”。
从无到有,这其中发生了怎样的故事。广东省保健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咏将为我们讲述其中的来龙去脉
历时3年,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4次审议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从2009年6月1日期正式实施。众所周知,国家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必须与药品分开管理,而在2007年第一次提出的《食品安全法》中,保健食品并没有在安全法中有任何提及。这个被《食品安全法》忽略掉的“弃婴”将令全国保健食品失去身份变成黑户,所牵涉的是全国超过1000亿的保健品市场。
当《食品安全法》正式实施之时,我们看到了第五十一条赫然增加了对于保健食品的监管条例。从无到有,促成该条例纳入安全法,让全国保健品生产企业安下心来的人究竟是谁?这期间又经历了哪些不为人知的艰辛历程?今天39健康网有幸邀请了广东省保健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咏为我们揭开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五十一条的来龙去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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